2022 新北市美展徵件
一、主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二、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科技藝術類可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
(四)參賽作品須為109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獲入選(含)以上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五)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六)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承辦單位通知起7日內補證,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三、徵件類別
(一)油畫
(二)水彩
(三)版畫
(四)攝影
(五)科技藝術
四、徵件作品規格
(一)尺寸不限,惟須考量展場建築及現場既有條件(如樓高、牆面尺寸等),承辦單位有決定該展品得否配合展出及展出空間調配之權利。
(二)平面作品須裝框裱板完整,並須為吊掛展出;科技藝術應設備、形制完整。
(三)攝影含數位、傳統、彩色及黑白攝影,並一同評審。
(四)科技藝術含使用新媒體New Media創作之互動裝置、聲音藝術、數位音像、網路藝術與多媒體等創作作品。另,需自備器材、設備。
(五)展場最小門約寬175、高235公分;電梯門約寬75、高205公分,電梯內部寬90、高205、深125公分,耐重600公斤。
五、報名
自111年4月1日至111年5月3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六、簡章請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下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2-29509750分機118,藝術展演科黃先生。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二、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二)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科技藝術類可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團體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其他團體再報名參賽同徵件類別。
(四)參賽作品須為109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獲入選(含)以上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五)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六)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承辦單位通知起7日內補證,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三、徵件類別
(一)油畫
(二)水彩
(三)版畫
(四)攝影
(五)科技藝術
四、徵件作品規格
(一)尺寸不限,惟須考量展場建築及現場既有條件(如樓高、牆面尺寸等),承辦單位有決定該展品得否配合展出及展出空間調配之權利。
(二)平面作品須裝框裱板完整,並須為吊掛展出;科技藝術應設備、形制完整。
(三)攝影含數位、傳統、彩色及黑白攝影,並一同評審。
(四)科技藝術含使用新媒體New Media創作之互動裝置、聲音藝術、數位音像、網路藝術與多媒體等創作作品。另,需自備器材、設備。
(五)展場最小門約寬175、高235公分;電梯門約寬75、高205公分,電梯內部寬90、高205、深125公分,耐重600公斤。
五、報名
自111年4月1日至111年5月3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六、簡章請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下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2-29509750分機118,藝術展演科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