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坊申請】113-1學期間工坊使用申請,即日起至9/20止
※申請對象:本系在學碩士、碩專或準碩士生(論文主題與申請工坊相關)、各工坊課程助教、或是大四畢業專題製作者。學士班申請者須附上畢業初審表,學士班大三專題研究階段要申請工坊前提須已修完該工坊至少二門課,其餘皆應進課程方可使用。
※申請期限:申請自即日起至9月20日下午15時止,逾時不候。
※開放工坊:金工、陶藝、編織、草木染、Creation-studio。
※使用時間:依系辦公室規範之工坊開放使用時間。
※使用說明:該工坊上課時段與學系活動辦理期間禁止使用(或依授課教師規定)。
※繳保證金:每人保證金1,000元,申請時一併繳交(使用耗材費另依各工坊規定)。
※退保證金:如未造成任何器材設備損壞,亦完成工坊清潔,經檢查無誤者,於學期末工坊關閉依系辦公告辦理退費。
※沒收保證金:為免造成行政資源浪費,於公告時間內未完成退款者,將予沒收。
※未經申請擅入工坊使用相關器材設備等,一律送警處置。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系辦得隨時增補規範說明公告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