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110-2 藝創系實習機構推薦申請,110年5月15日截止,逾時不候。
重要公告
110-2 藝創系實習機構推薦申請,110年5月15日截止,逾時不候。
推薦說明:
1.推薦者除須要送紙本申請單(附件),亦須完整填寫雲端表單,並須出席5月18日109-2第2次系實習委員會議報告推薦理由,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每一機構可提供實習名額上限為5人;實習最低時數為256小時。
3.推薦期為:即日起至5月15日止,申請紙本須以電腦繕打並於5月15日下午3點前送交系辦,逾時不候。
4.推薦者有義務向被推薦機構說明本系實習的相關辦法與規範,請至實習專區參閱。
5.推薦者必須完全瞭解被推薦機構提出的相關條件,並且據實填寫資料無誤。
6.雲端表單於110年5月15日下午3點止結單,逾時不候。
7.有問題請洽系辦海哥03-8905889。
推薦者的基本資料:
1.推薦者須為本系教師或是110-2有實習權之本系同學。
2.推薦實習機構以一次(家)為限。
3.若是推薦機構獲審查通過,推薦者必須至該----推薦機構實習。
4.被推薦機構若為縣外,受縣外實習至多10人規範,仍需以實際收件順序決定是否可縣外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