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藝創系實習機構推薦(自薦)申請,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截止
1.推薦者除須要完整填寫本網路表單外,亦須繳送紙本申請單,缺一不可。
(紙本 校外實習機構推薦申請表 由系網實習專區下載)
實習專區:https://artci.ndhu.edu.tw/p/412-1074-20583.php?Lang=zh-tw
2.每一機構可提供實習名額上限為5人;實習最低時數為256小時。學生推薦者以簽約一年為限。
3.推薦期為:即日起至113年5月15日(三)中午12時截止,紙本申請單送件截止日同。
4.紙本申請單須以電腦繕打並於113年5月15日(三)中午12時前送交系辦,逾時不候。
5.推薦者有義務向被推薦的機構說明本系實習的相關辦法與規範,請至實習專區參閱或洽詢系辦。
6.推薦者必須完全瞭解被推薦機構提出的相關條件,並且據實填寫資料無誤。
7.推薦者必須出席112-2學期第二次系實習委員會議報告推薦事由,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會議日期:另行通知;地點:A327會議室。
8.本表單填寫於113年5月15日(三)中午12時結單,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