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訊息】113學年度學士班「繁星推薦」招生簡章

 

藝創系簡章連結

 

◎推薦學校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日期:113.03.12(二)~113.03.13(三)

◎甄選委員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函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委員會錄取名單日期:113.03.19(二)

【重要招生資訊】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標準:前30%

轉系規定:本招生考試之錄取生,就讀期間,得依本校相關規定申請轉系。

【重要事項說明】

一、本校於錄取公告後,一週內寄發錄取通知單,不另辦理報到;如欲放棄入學資格,須依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二、大學部課程模組「學程化」,鼓勵學生雙主修或主修加副修,增長跨領域能力,提升未來升學或就業之競爭力。大學可預選碩士班課程,五年可獲學、碩士學位。

三、本校學士班學生除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修畢所屬學系(組)之應修學分外,尚需通過英語畢業檢定標準、達成相當等級(或更高等級)之程式設計能力畢業標準及跨域自主學習認證(含服務學習)等要求,方得畢業。各學系課程規劃請至本校網頁點選教學單位之學系網頁查詢。

四、本校學生宿舍環境優美,新生享有兩年保證住宿權,另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優先住宿及免收住宿費。

五、本校為獎勵優秀學生就讀,設有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相關資訊可至學生事務處網站查詢。

六、本校設有師資培育中心,學生得依規定申請修讀中、小學教育學程。

七、本校戮力提升國際視野,廣開全英文授課學程,並積極參與國際交流,提供學生出國至姊妹校交換之機會。

八、本簡章彙編及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